中藥常識
中藥的應用歷史源遠流長,至今長盛不衰,對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起到了重大的作用,至今仍在中國人民的醫療保健中占有重要地位。中藥理論及實踐經驗反映了中國文化的特點,它不僅是中國醫藥學寶庫中的瑰寶,也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藥大多來源于天然藥,毒副作用小,且一味藥物多種成分,廣泛治療多種疾病。中藥又多采取復方的形式應用,通過合理的配伍組方,既可適應復雜病情,又能提高藥效,降低毒副作用。
1、中藥方劑中的君臣佐使是怎么回事?
中藥方劑中的君臣佐使是中藥方劑配伍的一種形式,是根據單味中藥在方劑中的作用而確認的,君是主的意思,君在方劑中常常是一味起主導治療作用的中藥。
如四君子湯是用以治療脾胃氣虛而引起的飲食減少,大便溏稀,小便清長,腹脹、面色蒼白或萎黃,語言低弱細微,四肢軟弱無力,脈細或沉細等癥的,其方劑是由人參、白術、茯苓、甘草四味中藥組成,而人參具有良好的補氣、健脾、助陽作用,百食欲不佳、大便溏稀、面色蒼白、四肢無力、脈細等諸多證候皆是因脾胃氣虛所引起,因此補益脾氣則是治療脾胃氣虛的重要原則。人參在四子湯中起君的作用。白術也是健脾良藥具有良好的溫脾補脾作用但效果不如人參而且補氣力弱,是一味臣藥,佐藥則指茯苓,茯苓具有滲濕利尿作用,同時能健脾安神,中醫認為脾喜燥怕濕而茯苓能滲濕利尿,因此,此方中佐以茯苓則健脾作用更強。甘草是四君子湯中的使藥,能協君藥人參、臣藥白術、佐藥茯苓的治療作用,同時還可將諸藥引導到所需治療的臟腑和經絡,這樣使治療作用更有針對性。
也有些方劑中,如六一散、白虎湯等,不一定按君佐使的原則進行配伍,但其總的原則也是主藥和輔藥的關系;具體藥方如何配伍,應由醫生根據病情辨證而定。
2、什么是中藥的四氣五味?
四氣又稱四性,就是寒熱溫涼四種藥性。疾病有熱證和寒證之分,一般說來,能治熱證的藥物大多屬于寒性或涼性藥,如寒性的黃連、黃柏、大黃能清熱、降火、解毒。能夠治療寒證的大多屬溫性或熱性藥,如熱性的附子、干姜、小茴香能暖中散寒。溫與熱、寒與涼只是程度上的差異。寒涼藥多具有清熱、瀉火、解毒的作用,常用于陽證、熱證疾病的治療。溫熱藥多具有溫和、救逆、散寒等作用,常用于陰證、寒證的治療。有些平性藥物只是藥性比較緩和,但也具有偏寒或偏熱之性,因此也屬于四氣之內,如某些補藥、理氣藥、利尿藥等。
五味是指藥物的辛、甘、酸、苦、咸五味,不同的味有不同的作用。而其味相同的中藥,作用也有共同之處,如辛味藥能發散、能行氣血,適用于表證和氣滯血瘀等證;苦味藥能瀉能燥,適用于熱證和濕證;酸味能收斂,適用于盜汗、遺精、久瀉等;咸能軟堅,適用于便秘、腫塊、瘰癘等癥;甘即甜味,能補能緩,適用于虛弱或和緩,拘緊疼痛等癥;但兩者必須綜合運用。如同樣是寒性藥的黃連和浮萍,由于黃連味苦、浮萍味辛,因此,黃連能降火,浮萍卻能疏散風熱。同樣是甘味的黃芪和蘆根,溫性的黃芪能補氣、寒性的蘆根卻能清熱除煩。
3、中藥十八反十九畏
用藥禁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配伍禁忌: 中藥“配伍”一節中曾原則地提到,在復方配伍中,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渡褶r本草經》稱這些藥物之間的關系為“相惡”和“相反”。據《蜀本草》統計,《本經》所載藥物中,相惡的有六十種,而相反的則有十八種。歷代關于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展,在古籍中說法并不一致。金元時期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并編成歌訣,現將歌訣內容列舉于下。
?。?)十九畏:
硫黃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此后的《本草綱目》及《藥鑒》等書所記,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神農本草經·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爾,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將“相畏”關系也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一節中所談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義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藥,有一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引古方為據,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F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藥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于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并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采取慎重態度。一般說來,對于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2.妊娠用藥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以致墮胎的副作用,所以應該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根據藥物對于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以及辛熱等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藥物,絕對不能使用;慎用的藥物,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斟情使用。但沒有特殊必要時,應盡量避免,以防發生事故。
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簡稱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卜,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以及蜜反生蔥等記載。這說明服用某些藥時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關系,在服藥期間,凡屬生冷、粘膩、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高燒患者還應忌油。
不同的中藥,因其服藥時間不同,發揮最大的療效。
一、補藥宜飯前服,尤其是補腎藥。我國古代《神農本草經》上也有說明:“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后食?!?br /> 二、滋養陰血藥宜入夜服用,因為夜為陰,入夜進養陰血藥最合適。
三、健胃藥宜飯后服,這樣可以使藥物和胃長時間接觸,發揮最大的療效。
四、安神藥在睡前服下,藥效才好。
五、殺蟲藥宜空腹服,可以使藥物發揮最大療效,也有利于蟲體排出。
六、發汗藥宜中午前服。
七、瀉藥宜空腹服,可以使藥物較快地發揮作用。
八、催吐藥宜清晨服用。
九、對胃腸有刺激的藥宜飯后服。
十、治瘧疾藥宜發作時服用。